大家好,我是小新,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。普通发票跨月冲红账务处理,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流程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.当月作废(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;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):
作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该条件:
1)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2)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
3)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(本规定所称抄税,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。)
2.跨月作废(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,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).
不知道你描述的情况,是那一种.估计属于第二种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跨月作废的情况.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
国税发[2007]18号的规定:(三)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,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,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,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、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,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。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。
根据该规定的你公司的处理程序如下:
1.让购买方客户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、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.
2.在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3.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,出具
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